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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業規定

本系學生應依所屬學年度必修科目表,修習滿足課程學分數,始可取得畢業資格。

《各學年度入學必修科目表下載》

⭐️113學年度起入學適用必修科目表(PDF)   (112.11.30.校課會議修訂通過)

⭐️112學年度起入學適用必修科目表(PDF)  (112.11.30.校課會議修訂通過)

⭐️111學年度起入學適用必修科目表(PDF)  (111.05.19.校課會議修訂通過)

⭐️110學年度起入學適用必修科目表(PDF)  (110.05.20.校課會議修訂通過)

⭐️109學年度起入學適用必修科目表(PDF)  (109.05.14.校課會議修訂通過)

⭐️107-108學年度入學適用必修科目表(PDF)  (108.05.30.校課會議修訂通過)

⭐️106學年度起入學適用必修科目表(PDF)   (107.12.20.校課會議修訂通過)

 

《抵免必修課程申請》

  • 抵免說明:此抵免係指「於本系就讀期間,欲修習非本系開設之課程,以抵免本系必修課程者」。「轉學生/轉系生」入學/轉系時所進行之「學分抵免」,則於入學時依照註課組公告統一辦理。
  • 辦法規定:海洋經營管理學士學位學程學生抵免學分辦法
  • 適用原因:本系原必修課程停開、本系原必修課程於馬祖校區開設(無法於校本部重修),或其他特殊情況者。
  • 申請辦法:填寫申請單、申請學生本人簽名,經「原必修課程」授課教師同意簽名後,送至系辦,並經系主任核可後始生效。
  • 抵免原則︰
    • 一、課程名稱、內容、學分數相同者。
    • 二、課程名稱不同,而內容、學分數相同者。
    • 三、課程名稱與內容相同,但學分數不同者,以多抵少。可兩門課程合併抵一門,抵免後剩餘學分不承認為畢業學分。(例如:修兩門2學分課程,合併抵免一門3學分課程。剩餘1學分不認列畢業學分)
    • 四、欲選修課程於原開課單位應屬「必修」,若為「選修」則由本系原必修課程授課教師評估是否可以抵免。
    • 五、本抵免申請不適用於第一次修課之本系生*(*指大一升學管道入學者)
  • 申請表單:點此下載


《成績優異提前畢業制度》

  • 資格說明:學生需符合畢業資格(詳見本系必修科目表),且操行學業體育、以及英文能力皆達到本校成績優異標準者,得申請提前一學期或一學年畢業。欲申請提前畢業者,請於當學期結束前自行聯繫導師、系主任進行會談
  • 辦法規定:點此查詢提前畢業辦法

經管系第一屆提前畢業學生參加冬季畢典並與第一屆系主任桑國忠老師合影
*本系桑國忠主任(左一)與本系第一屆(106級)提前畢業學生於冬季畢典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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